中共阿巴嘎旗委員會 阿巴嘎旗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阿巴嘎旗 2024 年“三級”應急混合日糧儲備補貼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蘇木鎮黨委、政府,旗各部、委、辦、局和各人民團體,各企事業單位:
現將《阿巴嘎旗 2024 年“三級”應急混合日糧儲備補貼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阿巴嘎旗委員會
阿巴嘎旗人民政府
2024 年 7 月 11 日
阿巴嘎旗 2024 年“三級”應急混合日糧儲備補貼暫行辦法
為切實提高草原畜牧業抵御災害能力,發揮飼草料集中儲備平抑價格作用,建立規范高效的三級飼草料儲備體系,特制定本辦法。
一、補貼對象
混合日糧集中代儲(加工銷售)對象為當地牧戶、牧民專業合作社、飼草料經營企業。
二、扶持時限
自本辦法自發布之日實施,暫行期一年。
三、扶持標準
根據當地季節性特征,計劃分別對冷季和暖季儲備應急混合日糧的主體進行分類補貼。
(一)冷季:自當年 10 月 30 日至翌年 2 月 1 日期間,儲備混合日糧原料 500 噸以上的嘎查級儲備點、1000 噸以上的蘇木鎮級儲備點及 5000 噸以上的旗級儲備點,經旗農科局(鄉村振興局)等部門查驗合格后,根據混合日糧成品重量測算,按照150 元/噸的標準兌發代儲補貼,嘎查級儲備主體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蘇木鎮級儲備主體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 150 萬元、旗級儲備主體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在儲備期內,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啟用應急混合日糧。
(二)暖季:自阿巴嘎旗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的抗旱應急響
應發布之日起加工并銷售符合團體標準加工生產的混合日糧的經營主體按照每噸 100 元的標準給予補貼,嘎查級儲備主體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蘇木鎮級儲備主體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 150 萬元、旗級儲備主體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
四、管理措施
(一)實行臺賬管理。承擔應急混合日糧集中儲備的經營主體必須建立集中儲備臺賬,明確標注混合日糧加工原料、原料比例、入庫時間和數量、投放時間和去向、數量等內容,后附過磅記錄、轉賬記錄、現場照片(水印照片)等,并定期做好混合日糧儲存的盤點及損耗測算等工作。
(二)加強安全防范措施。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誰代儲、誰負責”的原則,應急混合日糧代儲經營主體落實避光、通風、防盜、防潮、防鼠、防污染等措施,確保儲備飼草安全。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工作,配齊滅火器材,切實消除各類隱患。
(三)明確責任義務。各蘇木鎮要成立應急混合日糧調運儲備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落實應急混合日糧代儲經營主體及儲備任務量,并負責與其簽訂集中儲備協議。同時,各蘇木鎮工作組對每個“代儲”經營主體調儲的混合日糧質量及數量進行監管,嚴防儲備劣質、變質混合日糧。混合日糧代儲經營主體完成代儲后,通過蘇木鎮審核,由旗農科局(鄉村振興局)會同相關蘇木鎮,對代儲站點進行現場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憑飼草儲備協議、驗收單、過磅單、發票憑證等證明材料,對履約經營主體兌發應急混合日糧“代儲”補貼資金,以“儲備-申請-驗收-補貼”模式進行。
(四)強化動態監管機制。“三級”應急混合日糧代儲期間,旗農科局(鄉村振興局)會同各蘇木鎮人民政府,對承擔應急混合日糧代儲經營主體儲備工作的真實性和有關條件把關,對虛假儲備、串換儲備原料、私自啟用或違規投放應急混合日糧等現象進行動態監測,每 10-15 天進行抽查,建立健全追責問責機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套取補助資金現象。抽查過程中,如發現存在以上違規行為,將列入失信黑名單,并取消享受代儲補貼資金資格。
(五)嚴格執行審批制。在應急混合日糧儲備期內,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啟用應急混合日糧。發生自然災害,導致牧區放牧牲畜無法外出放牧覓食或飼草料短缺時,在旗人民政府統一審批調度下方可啟用投放應急儲備混合日糧,且投放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入庫儲備時的價格(具體價格在簽訂“應急混合日糧儲備補貼協議”時予以明確)、投放對象僅限于我旗牧戶。
五、附 則
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阿巴嘎旗農牧和科技局(鄉村振興局)所有。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生效,到期后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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